安永间接税合伙人周澔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,按照当时法律资管产品的收益也应该缴营业税,但是由于当时没有明确扣缴义务人(即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),而资管产品的投资者又很分散,所以税务机关征管很难,实际操作中资管产品投资收益并没有交营业税,因此形成了很大规模的征税漏洞,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借营改增来规范资产管理产品纳税。
2016年5月1日,包括资管行业在内的金融业正式被纳入营改增,缴纳6%的增值税。12月21日的《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更进一步明确了,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,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。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金融商品,持有期间(含到期)的投资收益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。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,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,不征收增值税。
周澔宇称,这个《通知》明确了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作为纳税人,本质上是扣缴义务人。而对于保本收益的资管产品,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6%增值税。而非保本收益则不用交增值税。
由于此次《通知》要求上述细则对交增值税追溯到2016年5月1日起执行,这意味在这期间结束的资管计划也要补交增值税,这在资管行业引起巨大反响。
文章来源:中财华商